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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给车贴同时禁驾摩 法律专家表示禁驾规定超出企业权限

[10-19 22:59:29]   来源:http://www.kgf8.com  法律文书   阅读:80

概要:为了防止上下班途中发生车祸,公司每月发放了200元的车贴后,明令禁止员工在上下班途中使用摩托车、助动车这两种交通工具。这样的禁令发布后,公司上下就此规定“是”或“非”争得沸沸扬扬。昨天,法律部门有关人士明确表示,禁驾规定超越了企业的权限。如果员工上下班驾驶摩托车、助动车发生机动车事故,仍将作为工伤事故处理。去年年底,浦东某公司一位员工上班途中驾驶摩托车与迎面驶来的货车相撞,造成小腿粉碎性骨折,该员工要求公司在他养病期间按照原先的待遇发放工资、奖金。事发后引起隔壁的一家机械加工企业的重视,因为在该企业的20多名员工中,有1/3上下班驾驶摩托车,1/3驾驶助动车。“这样的倒霉事情说不定哪天发生在自己公司的头上。将部分奖金改为车贴发放,不就可以禁止员工驾驶摩托车和助动车了吗?”公司老板经过深思熟虑,于3月作出了“每月发放车贴200元,上下班不准驾驶摩托车和助动车”的规定。对公司这样的规定,员工上下褒贬不一。赞同公司做法的员工认为,员工接受了公司给予的车贴等于与公司签了“上下班不驾驶摩托车、助动车”的协议,于是在规定公布之后即开始乘坐公交车、出租车或骑自行车上下班。不赞同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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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防止上下班途中发生车祸,公司每月发放了200元的车贴后,明令禁止员工在上下班途中使用摩托车、助动车这两种交通工具。这样的禁令发布后,公司上下就此规定“是”或“非”争得沸沸扬扬。昨天,法律部门有关人士明确表示,禁驾规定超越了企业的权限。如果员工上下班驾驶摩托车、助动车发生机动车事故,仍将作为工伤事故处理。
  
  去年年底,浦东某公司一位员工上班途中驾驶摩托车与迎面驶来的货车相撞,造成小腿粉碎性骨折,该员工要求公司在他养病期间按照原先的待遇发放工资、奖金。事发后引起隔壁的一家机械加工企业的重视,因为在该企业的20多名员工中,有1/3上下班驾驶摩托车,1/3驾驶助动车。“这样的倒霉事情说不定哪天发生在自己公司的头上。将部分奖金改为车贴发放,不就可以禁止员工驾驶摩托车和助动车了吗?”公司老板经过深思熟虑,于3月作出了“每月发放车贴200元,上下班不准驾驶摩托车和助动车”的规定。
  
  对公司这样的规定,员工上下褒贬不一。赞同公司做法的员工认为,员工接受了公司给予的车贴等于与公司签了“上下班不驾驶摩托车、助动车”的协议,于是在规定公布之后即开始乘坐公交车、出租车或骑自行车上下班。不赞同的员工认为,发车贴不等于不能驾驶摩托车和助动车,公司这样的规定等于剥夺了他们的权利,于是,继续驾驶摩托车、助动车上下班。
  
  昨天,该公司的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,公司的这一规定完全出于对员工的爱护,因为现在道路路况非常复杂,驾驶车速较快的摩托车、助动车极容易出交通事故。就记者提出的禁驾是否合法的问题,该负责人明确表示,公司给了车贴,禁驾没有什么不可以。
  
  据接受这些员工咨询的中国劳动争议网苗其巍先生昨天介绍,《工伤保险条例》规定,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应认定为工伤;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,停工留薪期内,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,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。
  
  许多法律界人士认为,企业只能对生产经营进行管理,员工上下班使用的交通工具不是企业管辖范围。这位人士认为,公司应该用更加积极的办法进行调节,如规定驾驶摩托车、助动车不发车贴等,使得员工能从自身安全考虑,使用更加安全的交通工具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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